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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人家
杨先生2015年06月08日106.38.*.*
你好,蔚蓝人家每个楼前都有水流,本来目的是为了美化环境,打造江南水乡的氛围,可是由于物业打理不够仔细,缺乏必要的净化,现在造成里面有很多的蛤蟆和蚊子,绿化好了,蚊虫多也能理解,可是现在已到晚上,整个院子里的蛤蟆叫声实在是太吵了,我住四楼,都已晚上吵醒几次,希望能够予以重视,早日处理,谢谢!
天朗回复:2015年06月11日 18:18:00
您好,感谢您对小区环境的关注和热爱,蔚蓝人家小区水系非循环水系,交付使用近十年物业服务中心一直在定期清理除淤,蛤蟆、蚊虫系自然界生物,夏季无法避免。蛤蟆为益虫,对减少蚊虫有很好的作用,由它给您带来的噪音污染敬请谅解!物业服务中心会加强对水系的清洁,再次感谢您对小区环境的关注与热爱! -
工程进度
济南蔚蓝城业主2015年06月08日60.208.*.*
天朗集团、天朗地产的各位领导:<br>天朗蔚蓝城是贵公司在济南开发的第一个社区楼盘,我们业主也正是看中天朗集团在业界的良好声誉,对天朗抱着满怀的信心和信任才在天朗蔚蓝城购买房产,从2015年年初到现在,整个项目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工程进度迟缓,我们业主天天看着心里这个着急,现在我们都不好意思对亲戚朋友说我在天朗买的房子,信任是经商之道最宝贵的东西,希望天朗的各位领导不要让我们业主的信任与期望一点点磨损殆尽,希望集团领导能够关注济南市场,关注蔚蓝城进度,给业主重拾对蔚蓝城的信心
天朗回复:2015年06月11日 18:16:58
针对部分业主提出的施工现场无人施工是否会影响正常交付的问题,我们进行以下几点阐述:
1、天朗地产集团作为一个有责任的地产企业,一定会严格按照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协议,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2、目前项目主体已验收完成,正处于结构阶段与装饰阶段的工作面的交接,且目前正处于麦收时节,故现场人员较少。
3、由于前期我们对整个项目的施工工期进行了较为完善的组织规划及优化,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上,实际工期较计划工期有所提前,故虽然近期出现暂时停工现象,但截止目前,项目施工总工期尚未超过既定计划工期。 -
天朗物业问题
蓝湖树业主2015年06月05日113.132.*.*
您好!本人是天朗蓝湖树31号楼业主,害怕物业刁难所以隐去真实姓名电话请见谅。<br> 贵集团蓝湖树小区物业管理混乱,工作人员态度生硬,在办理装修手续问题上拖拖拉拉,迟迟不予审批装修申请,承诺3至5个工作日根本不会办理。业主缴纳过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后,在开工之时有几个20多岁的小伙子未穿着物业工作服但是手里拿着对讲机强行让业主交铲墙皮的垃圾费,扬言业主缴纳的垃圾清运费里不包含此项费用,不交不让工人开工。此行为严重损毁了天朗集团的良好口碑及品牌!请相关领导调查此事以维护天朗来之不易的名誉!顺便说一下:31号楼的楼长刘先生服务意识强态度和蔼能为业主排忧解难,予以赞扬!以上所述都为事实,请整改给业主一个和谐的居住环境!谢谢!<br><br> 天朗蓝湖树31号楼业主<br> 2015年6月5日
天朗回复:2015年06月11日 18:17:22
1、因蓝湖树三期现处于集中装修期,办理装修户数较多,办理时间为3-5个工作日,不包含周六周天。2、铲墙皮垃圾费为鱼化寨垃圾清运方的村民收取,公司与他们已商议此费用不予收取,但仍有收取费用的现象,目前已将此事提报公司领导协调。 -
小孩上学属于哪个学区
李广2015年05月27日223.104.*.*
天朗御湖的社区领导<br> 希望您能帮社区的孩子们找到属于他们的学区,谢谢。
天朗回复:2015年06月03日 15:18:21
感谢这位业主对我们服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经现场物业服务中心核实,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做出如下回复:按照未央区2015年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小学),天朗御湖小区属于文景小学接收范畴,具体情况请您咨询未央区教育局电话86251092,或登录“未央教育网”查看具体信息。敬请谅解!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物业的支持与监督。若您有宝贵的建议请直接拨打400710828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商业街押金
宋2015年05月26日36.96.*.*
在蔚蓝人家商业街开了一个店,当时押金2000元,因本人家中有事就把店转给了别人。当时曾提出连押金一起转让,但别人不愿意承担该债务,押金条就由本人自行管理,但由于个人疏忽,押金条不慎在搬家途中丢失。因为本人不经常在西安,也基于对贵公司的信任,相信没有本人的身份信息,此押金是不会轻易给任何人,所以一直没有着急解决押金的问题。近日,听说要重新签订商铺的合同,所以,既然已经转让了店铺,本人也想借此机会把自己的押金退出来。可是又不知如何操作,请贵公司能给我一个答复。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另,本人已不在西安居住,烦请贵公司解决我的问题时能特事特办。在此感激不尽!!!
天朗回复:2015年06月02日 15:56:54
感谢这位业主对我们服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经现场物业服务中心核实,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做出如下回复:该商铺在2010年11月前属于您私自转让,在商铺合同条款上明确约定商铺不允许私自转让,您在转让过程中未在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备案和退租手续,故应承担所有风险责任,加之您无任何押金手续依据,已过正常查询办理实效,该押金退付无法办理,敬请谅解!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物业的支持与监督。若您有宝贵的建议请直接拨打400710828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